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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12.15 
東森得易購 若洩個資願賠償
朱芳瑤、蔡依蒨/台北報導

 官方介入 ▲東森得易購發生個資外洩民眾遭詐騙後,消保官陳柏菁14日到該公司進行個資檢查,要求東森得易購建立補償金制度。(洪聖飛攝)

     東森得易購公司十四日表示,針對「無店鋪協會」業者如東森購物、MOMO台及博客來網路書店,都曾因個資外洩遭歹徒利用詐騙顧客,該公司將帶頭聯合其他業者建立「補償金制度」,未來消費者若能證明其個資遭業者外洩,又因詐騙而蒙受損失,即可檢具相關資料求償。

     購物頻道疑似洩漏消費者資料事件頻傳,台北市消保官陳柏菁昨至東森得易購公司進行查核,現場稽查後沒有發現東森得易購有洩漏個人資料的違法情事,但消保官表示,為保護消費者權益,類似的督導工作仍會不斷持續。

     陳柏菁指出,北市府陸陸續續接到民眾投訴,在電視台或網路購物時,其個人資料疑似遭到業者外洩,讓歹徒找上門來。有鑑於投訴案件於今年下半年越來越多,消保官基於消費者保護法第三十三條,對這些無店鋪公司展開監督計畫,未來會不定時抽查個資安全情形。陳柏菁說,此調查計畫為針對購物台、網路書店等需要使用個人資料的企業經營者所提出的監督機制,要求這些無店鋪業者提升內、外部控管作業,包括資訊安全、機房門禁等。他也坦承,對於因「內神通外鬼」的個資外洩情形,確實難以掌握,也脫離了消保官的權責範圍。

     對於消費者最關切的交易安全問題,陳柏菁希望購物公司不要以ATM為付款方式,因為以此為付款衍生問題相當多;另外,當購物專線全部佔線時,不要使用保留民眾在線上等待機制,避免電話遭詐騙集團轉接;至於在網路下單購物時,也要不厭其煩提醒消費者保護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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