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頻撤銷發回 法官痛斥玩臭司法

自由20090303〔記 者楊政郡、項程鎮、唐在馨/綜合報導〕台中地院法官張升星一篇投書「錯亂的高等『撤銷發回』法院」,痛批台灣司法長年惡臭,張升星說,臭的不是制度,撤銷 發回制度法治國家都有,但不像台灣這樣濫用,問題在「人」,「高官」就應該高在擔當、高在精闢的見解,而不是高在撤銷發回。

對此,高院昨以新聞稿回應,呼籲各界尊重審判獨立,給予法官純淨審判空間。

批高院沒肩膀 成社會亂源

張 升星質疑扁羈押案,高院不自為裁定,只會撤銷再發回,他指出,高院對地院周占春兩次裁定釋扁,先後認為扁有串證之虞、並無不予羈押之理由而發回,但扁遭押 後,高院又認為地院裁定「理由不備」,張升星認為這樣「荒謬而無聊」的司法程序是台灣社會亂源,痛批「這是甚麼高院?高在哪裡?高個╳啦!」

他指出,「撤銷發回」是長年來的惡習,下級審都敢怒不敢言;不斷的撤銷發回,國人已根深柢固認為司法程序冗長,三審定讞遙遙無期,其實這是「人為」禍害,非常不正常。

張升星說,自己實在很生氣,司法就是被這些「高人一等」的法官玩臭了,既然高人一等,就應該更有擔當,但長期以來「高人一等」的法官沒有肩膀,搞臭審判文化,他實在看不過去,扁案正好是引爆點,才會有感而發投稿。

張升星在台中地院是有名的敢怒敢言,司法官廿九期結業,台大法律系、政大法研所碩士、美國喬志城國際法碩士,司法官分發後一直在台中地院任職。九十年代台中地院法官發起的司法改革浪潮,張是要角之一,經常發表有關司法改革文章。

高院籲各界尊重審判獨立

對 張的批評,高院回應指出,扁因不服向北院聲請撤銷羈押案遭裁定駁回而提抗告,經高院裁定發回,主要是北院未就駁回理由妥適說明,故要求北院應補充說明,並 未指摘原審法院羈押裁定不當;至於日前檢方兩次針對周占春裁定釋扁抗告,與扁針對聲請撤銷羈押遭駁回而提抗告,高院認為,前後案時空背景與審理對象均有不 同。

另,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在台中被問及對法官投書媒體的看法,她表示,一切由法官裁定,尊重司法,她沒看過裁定書,不便表示看法。她也有感而發指出,自己是政治任命,是「臨時工」、「過客」,但在任內一定會全力以赴,她要感謝對她加油打氣的人,也希望媒體能夠「善待」她。


押或放 高院何不自為裁定

記者項程鎮/特稿

高等法院面對地方法院的裁定羈押或釋放決定,經常撤銷發回,這樣的處理方式久為地院法官和當事人所不滿,批評者大多認為高院如覺得沒有羈押或釋放必要,何不直截了當自為裁定,否則徒增地院和當事人困擾。

以扁案來說,先前北院審判長周占春曾裁定扁當庭釋放,但檢方提出抗告後,高院選擇撤銷發回更裁;現在扁的羈押爭議依舊,不同的是審判長換成蔡守訓,高院卻改說押扁裁定有問題,還是撤銷發回,地院前後不同的裁定結果,高院都有意見,讓地院莫衷一是。

羈押裁定困難之處,在於只是程序性的審判,無法完全涉及實體上有罪無罪的認定,在卷證資料不足,且法律上不須嚴格證明前提下,到底應裁押或放人,難免見仁見智,如前後合議庭或上下級法院又法律見解不一,民眾就如霧裡看花,無法判斷標準何在。

依 刑訴法規定,有無羈押必要須符合串證、重罪和逃亡三大要件,其中重罪得否作為羈押唯一理由,法界多表反對,而扁已獲地院裁定解除禁見,顯見不認定有勾串之 虞,外界對扁逃亡則多認為可能性不高,從高院日前撤銷發回的裁定內容來看,似乎也傾向這樣認為,但問題是何不直截了當裁定放扁,這是擔當不夠,還是法律和 法院存在結構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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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被炒 可打確認僱傭訴訟

 

2009年03月03日蘋果日報

 

林姓網友問:
去年五月十三日公司通知我將於五月二十三日被解僱,隔天我上班就被告知解僱令即日起生效,將於六月五日付我薪資與資遣費,但到七月十一日仍未入帳,我多次詢問都未得回音,到七月二十一日公司才答覆:因我不適任,故不付薪資與資遣費。
請問公司不付我薪水及資遣費的理由正當嗎?有何途徑可幫助我取得該款項?聽說可以去協調?因公司於加保勞健保時低報薪資,是否會影響勞保救濟金的領取金額?可用公司轉帳金額作為證據嗎?

律師余忠益答:
根據讀者說法,僱主單純以不適任為由解僱員工,所採取的法律理由究竟屬於《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五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或同法第十二 條第四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僱主並未具體說明,依規定在勞工未違反勞動契約的情況下,僱主單方面以不適任為由,逕行片面解僱勞工, 僱主是不能拒絕給付薪資與資遣費給勞工的。
從本案內容看來,若公司無法證明解僱勞工的理由,讀者甚至可以反過來主張雙方僱傭關係仍存在的民事訴訟,並請求去年五月二十三日至今的工資。

先請勞工局協調
至於每月薪資轉帳金額當然能做為證據,一般而言失業救濟金都是根據投保金額計算,讀者可先向各地縣市政府勞工局檢舉、請求協調,勞工局會要僱主補足實際工資與投保薪資的差額;若協調不成,建議不必打請求資遣費訴訟,直接打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為宜。
記者賴心瑩採訪整理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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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
《蘋果日報》法庭中心法律信箱
傳真:(02)6601-6400 法律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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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女被逼坐在超商椅上(圖)直到警察來。許淑惠攝 圖片: 1 / 1

 

【許 淑惠╱台中報導】台中市女子陳映儒與馬睿暄有合夥糾紛,陳女為取得馬女的鑰匙,拉扯馬女,陳女的友人黃建澄見狀上前將馬女勒頸架開、雙手反扣捉住,陳女因 而取得馬女掉落地上的鑰匙,開門跑進馬家找契約書,馬女共被控制行動十分鐘;法官認定陳女、黃男共同妨害他人自由,昨判兩人連帶賠償十萬元。

妨礙自由
陳映儒(四十三歲)昨罵自己是白痴、太衝動,她說,馬女姊姊在家,彼此認識,只要叫門就可進入,不必拿鑰匙開門,並指馬女咬人踢人還跑到櫃台要刀子,黃男才會扣住馬女。馬女無法聯絡不知回應,但馬女向法官表示跑到櫃檯是喊救命,要店員報警。

警察抵達才被放開
去年五月初,陳映儒出資近百萬元與女子馬睿暄(三十三歲)合夥經營養生飯捲,且開出百餘萬元支票當租屋押金,由馬女出面訂定房屋租賃契約,一個星期後因經營狀況不佳,決定結束經營,但必須取得契約才能要房東退還支票。
陳 女主張,為取回契約及馬女所欠三十八萬元,五月十日中午二人相約在台中市青海路上的某便利商店商談,友人黃建澄(四十四歲)則在外等候。馬女認為尚有薪資 未結,雙方爭執,陳女抱住馬女想拿馬女的鑰匙,到馬家找租賃契約書,黃男見狀入內從背後勒住馬女脖子,並將她雙手反扣,陳女順利撿起掉在地上的鑰匙。
馬女跑至櫃檯,被黃男抓回拉住坐在超商高腳椅上,陳女則拿鑰匙到馬女住處找契約書。直到警察抵達,黃男才放開馬女,馬女共被控制行動十分鐘。
黃、陳二人辯稱,馬女情緒激動,咬人、踢人,又向櫃檯要刀子,黃男怕其他客人受傷,才捉住馬女坐在椅子上,還叫店員報警。

女曾向店員喊救命
但店員向檢方供稱,馬女喊救命要求報警,黃男從後方架住她。民事庭法官昨判決黃、陳敗訴,須連帶賠償馬女十萬元,陳女侵入住宅部分,還得再賠馬女四萬元。至於刑事部分,二審先前已判兩人各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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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青年國際參與交流 青輔會專案補助
2009.03.0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行政院青輔會今天指出,凡培育或運用青年人力資源辦理、參與青年國際活動,且青年參與人數比例達2/3者,可依「促進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補助要點」申請補助。

     青輔會表示,申請補助案件,經審查符合規定時,每一補助案最高補助金額以不超過計畫總經費的1/2或新台幣30萬元為原則。

     青輔會指出,補助要點適用範圍主要為18歲以上、35歲以下青年,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社團或財團法人、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大專院校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

     青輔會表示,獲得補助團體可以志工服務、實習、會議、觀摩等方式進行國際交流,並應於活動結束後,將相關交流經驗帶回國內分享。

     青輔會預期此項補助將帶動更多青年投入國際參與的相關活動,也可延續台灣與重要國際組織長期合作關係。

     對於相關訊息有興趣的民眾,可上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ny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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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夏族要自治 耆老4日赴行政院陳情
中央社
2009.03.03  新聞速報
     台灣原住民族賽夏族明天將由賽夏族民族議會總議長、頭目等耆老到行政院,遞交「賽夏族致行政院院長的一封信」與「賽夏族試辦自治協定書」,表達賽夏族走向民族自治的決心。

     這是賽夏族民族議會在總統馬英九上任近一年中,第一次以正式行動北上發聲,明天上午將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長拿出兌現馬總統「試辦自治」的承諾,以誠實、道德、魄力的態度,提出針對台灣原住民各族「試辦自治」的藍圖。

     賽夏族民族議會總議長風德輝、副總議長趙山河、頭目趙山玉、朱阿良、日繁雄等耆老,與年輕中生代各家族議員代表,也將在記者會中鄭重要求國家政府對台灣原住民族過去、現在、未來必須負完全的責任。

     風德輝等賽夏族耆老更將於記者會後,到行政院遞交「賽夏族致行政院院長的一封信」與「賽夏族試辦自治協定書」。

     賽夏族民族議會秘書處表示,最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經統計整理後公布世界原住民族族語瀕臨消失,提及台灣法定14族原住民族語消滅的困境,其中更指出賽夏族語面臨嚴重滅亡的危機。這項消息震驚了賽夏耆老,更加認為賽夏族的未來必須靠自己掌握,因此,賽夏族決定站出來,宣示要做自己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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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打官司 勞委會錢事全包

  • 2009-03-03
  • 工商時報
  • 【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委會宣布啟動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將提供律師費全免及生活補助,惟對目前勞工的無薪假則暫不適用。圖為抗議無薪假,勞工怒摔飯碗的畫面。圖/本報資料照片

     不景氣,勞資爭議案件數大增,勞委會宣佈啟動「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凡勞工因勞資爭議需與資方訴訟、經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核,不僅律師費免錢,未來訴訟期間還有生活補助。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指出,這個方案可讓勞工更快速得到法律協助,希望能改變弱勢勞工悲慘命運,不過,生活補助的部分,還有待勞委會修改勞資爭議處理法,送立院審核通過後,才能確定細節。

     97年度勞資爭議案件總數高達2萬4,540件,比前年同期成長24.39%,其中以資遣費、勞動契約爭議等佔大宗。但訴訟曠日廢時,又要花大錢請律師,勞工多辦忍氣吞聲,導致去年申請勞委會訴訟經費補助案僅2,000件,與實際案件不成比例。

     律師主委王如玄與法扶基金會合作,凡勞工因下列情形,提起訴訟,即可申請勞委會的法律扶助,外勞亦一體適用。

     要件包括1、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爭議。2、遭遇職災,雇主未依法提供補償或賠償。3、雇主未依勞保條例或就業保險法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 報少,讓勞工受到損失。4、工會理監事、會員、工會發起人或籌備人遭不當解雇,並經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不成立者。5、雇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導致死亡或重傷之職災,經提起刑事訴訟者。

     至於無薪假,以及積欠薪資案例則暫不適用,家事本外勞等不適用勞基法者亦不適用。

     凡符合要件的勞工,可與「法扶」諮商,勞委會計畫動用第二預備金替勞工「埋單律師費」,每審最高補助6萬元,勞工共同申請者每審最高補助20萬元,若有特殊需要,不排除個案提高補助,就是不必勞工出律師費。

     此外,若為低收入勞工或勞工財產在一定額度下,勞委會亦將補助「訴訟費」,未達上述標準者,則仍須自行負擔訴訟費。訴訟費由敗方負責,目前每審金額大約為1千到2千元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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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測2合1 101年8成免試採在校成績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國中基測可望在101年重大改革,由原來兩次基測改為一次,且可能只有2成想拚建中、北一女等明星高中的國中畢業生需要考基測,其他8成學生都以在校成績免試入學;今年8月起入學的國一新生,未來期末考可望改為「標準化測驗」,全由教育部委託台師大心測中心組題。

教育部指出,升學考試改革方案將在本月11日送升學制度委員會討論,如順利定案,將再召開公聽會、細部規畫,於今年6月前公布,以符合重大政策改變應於3年前宣布的規定,適用於目前就讀小六的學生。

據了解,委員對於101年基測重大改革的方向雖有共識,但也有委員主張,應循序漸進、穩健改革,不要驟然在101年時將基測減為一次,仍維持兩次基測,並逐步提高申請入學比率,使得想考二次的考生逐年自然減少,至110年達全面免試升學目標。

升學制度委員會委員、全家盟副理事長林文虎表示,如未來基測只考一次,且只用於分發,申請入學就必須採計在校成績,這是方案中爭議最大的部分;目前規畫是 由心測中心研發題庫,並依各縣市難易不同要求來組題,未來只要知道每位考生考題的難度為第幾級、考幾分,不同縣市學生的在校成績也可互相比較。

林文虎並建議,未來採計在校成績應不限智育,如學生願意採計藝文、英檢、體適能等,應該被允許,並以校排、或班排名為成績計算基準;如此一來,家長也不會一窩蜂要孩子讀強調升學的明星國中,以免校排落後。

也是升學制度委員的全教會政策部主任詹政道表示,升學制度的改革將給各招生區更多彈性,有些招生區目前大多數的孩子都只考一次基測,就可能提早進入免試入學階段,但部分競爭激烈的招生區,則可維持兩次基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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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高中搶資優生 重賞450萬
【聯合報╱記者劉愛生/大溪報導】
大溪高中校長林逸青拿著百萬獎學金入學辦法說,打造優質社區高中,讓學生多一個選擇。 記者劉愛生/攝影
今年9月開始招生的縣立大溪高中,決定以450萬元重賞獎金,鼓勵清寒優秀學生就讀社區高中,以語文資源班、數理資優班全力教好學生進入優質大學。

大溪高中校長林逸青表示,學校推出獎學金獎勵辦法廣受家長支持。國中基測滿分(412分)入學獎學生50萬元,3年後考上台大或各大學醫學系,再發50萬元獎學金。

清寒學生在第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成績PR值95以上,符合高中希望工程助學金辦法,每人約可領取120萬元,名額2人。另外,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籍學生、失業勞工子女、殘障人士子女或殘障生入學,得申請每學期5000元助學金。

若國中基測達桃園武陵高中至陽明高中的入學標準,轉讀大溪高中即可分別獲得5萬元至1萬元不等獎學金。凡設籍大溪、龍潭、八德及桃園市的學生,以免試入學 方式進入大溪高中,國中總成績為全校前5名且總成績平均90分以上,每人核發5萬元獎學金,並利用免試入高中這段時間,提前安排高中入門課程,提升考大學 的競爭力。

林逸青又說,今年9月正式招生10班,其中語文資源班、數理資優班和體育班各1班,普通班有7班,每屆435名學生,她有信心打造大溪高中成為最佳優質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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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打不戒酒 照樣觸家暴法

自由20090302〔記者楊培華/基隆報導〕基隆市余姓男子去年因酒後毆妻,法官核發保護令,要求余某就醫戒酒,但余某以為不再對妻子施暴就未違反保護令,對酒癮戒治置之不理;警方經向衛生機關查證,余某都沒有就醫紀錄,最近被基隆警方依家庭暴力防制法函送法辦。

警二分局說,一般人對保護令的認知不足,誤以為沒有暴力行為即可,像余某的案例,依家庭暴力防制法第61條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提醒民眾萬一接到保護令,一定要依保護令規定辦理,否則可能會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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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支手機同序號 害她差點變賊

自由20090302〔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手機序號不再是唯一!

檢警最近偵辦一件手機遺失案時,發現有支遺失手機的序號,竟同時有中華、遠傳、和信、大眾等多家電信公司共8支以上不同的門號在使用;由於每支手機價格低廉,士林地檢署懷疑這些手機為中國產製,已發函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協助調查。

蔡姓女子去年5月間,在台北縣淡水鎮中正路遺失手機,警方根據手機序號,查出中華電信有名宋姓婦人手機門號的手機序號,與蔡女遺失的手機序號相同;訊後,將宋婦依侵占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薛嘉珩偵訊時,宋婦堅稱所使用手機,是去年2月11日在台北縣樹林市某3C大賣場購得;隨後即交給先生使用,並未侵占他人手機;檢察官仔細看了警方扣得的手機,確定手機序號與蔡婦一樣,但通聯紀錄卻早在3月就開始,顯見宋婦在使用手機時,蔡婦的手機並未遺失。

薛嘉珩於是另發函給和信、遠傳、台灣大哥大等電信業者,查出另有6支以上手機門號使用該手機序號,因而認定是手機製造廠商疏忽造成手機序號發生重號的情況,因此難以查出究竟是那一門號所搭配的行動電話才是蔡婦所遺失的手機。

薛嘉珩指出,這些使用相同序號手機者,多是向購物網站、3C大賣場購買,且都是價格較為低廉的手機;她懷疑這些手機都是中國製造的,已發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協助調查,防堵中國產製的黑心手機來台,以免對治安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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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判瑞典母 台父綁架兒子

王家早年經營的珠寶音樂盒工廠,現址已改建為停車場。
(記者吳仁捷攝)

自由20090302〔記 者吳仁捷、林俊宏/綜合報導〕根據東森新聞的報導,美國洛杉磯日前發生一起一歲多男童Thor遭親生父親「綁架」案件。原因是小男孩的父母離異而衍生的爭 子官司,法官將男童的監護權判給瑞典籍母親蜜亞(MIA)所有,讓台灣籍父親王業誠非常不服判決,進而把Thor強行帶走,至今行蹤成謎。

而承辦此案的洛杉磯檢察官,目前已對涉嫌觸犯兒童綁架罪的王某發出逮捕令。

擔心前夫將孩子抱回台灣,蜜亞則向台北經文處求援,但是卻沒有小孩已被帶回台灣的跡象。由於始終聯絡不上前夫,蜜亞更透過電視媒體協尋小孩。

而根據報導,蜜亞(MIA)前夫王業誠家族在板橋環河路附近開了幾家做珠寶音樂盒的玩具工廠,為了確認兒子是否被帶回台灣,MIA提供王家工廠可能的位置。

本 報也循線追蹤,台北縣板橋警方昨天說,未接獲這類綁架案訊息,一名王家鄰居則說,鄰近台北縣四汴頭抽水站接近中正路段一帶,早年確曾有王姓家族開設數間製 作珠寶音樂盒外銷工廠,曾有鄰居在廠內工作,但遷廠後,附近居民已不清楚去向。當地香社里長賴秋河也說,對王家沒什麼印象,該地目前多改建為停車場及果菜 批發市場預定地。

而這起爭奪親子監護權官司和先前的阮玫芬案類似,台灣女子阮玫芬也因在美時因爭女官司失利強行帶走自己孩子回台,生父 Cary同樣控告阮女涉嫌「綁架女兒」,這部分迄今未撤銷,阮女目前還被國際刑警組織通緝中。但阮女回台出現「逆轉勝」結局,高等法院去年將監護權裁定由 阮玫芬取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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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鋼琴摸乳 讀聖經悔過

自由20090302〔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以德報怨!「我女兒胸部被你摸,但我願以上帝之名原諒你,帶你一同認識基督來改過。」

男師為美國音樂博士

大台北地區某教會神職人員的未成年女兒,去年底被具有美國音樂博士學位的名鋼琴師襲胸摸乳,被害人及家屬原打算提告討公道,但被告苦苦哀求他是一時衝動犯錯。

這名神職人員認為聖經教人要有寬恕精神,當庭向檢察官求情「我不要一毛錢、或給他什麼懲罰,願意無條件放下」,唯一附帶條件是,被告須每週定期一起研讀聖經悔過。

被害人父親出庭時告訴檢方,「我們成長的過程,會做錯許多事,走錯許多路……當上帝告訴我們,我責備你們,你們要回轉,我們要知道回轉才不會再犯錯」,這席體諒被告的話,讓檢察官很感動。

被害人父親任職教會

由於本案是公訴案件,無法撤告,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被告犯後態度良好,雖依強制猥褻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兩罪將被告起訴,但對於刑法另規定「故意對未成年者犯罪,依法加重2分之1刑責」部分,檢方僅請求法院處以適當刑責,未請求加重處刑。

起訴書指出,被告去年底涉嫌利用每週晚間在住處,以一對一教導女學生彈琴機會,從後方採熊抱襲胸方式,連續3週猥褻一名被害人得逞,嚇得女學生躲在家中不敢再去學琴,家長追問後才曝光。

師道歉 學生讓他再教

被告受訪時說,他和被害人父親是在教會認識多年的朋友,當時他將雙手搭在被害人肩上教琴,後來算是「有點故意」觸碰對方胸部,因為女學生一直沒有反抗,加上一時衝動才又繼續觸摸,事後非常後悔,已向被害人及家屬道歉,這名女學生也願再繼續讓他教琴。

這名鋼琴老師說,過去絕未利用教琴機會,趁機猥褻別的女孩,他感謝這名女學生及家長的原諒,讓他在犯錯的道路回頭,未來一定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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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戒被偷 尋回還得付錢

位處三峽鎮復興路上的當鋪業者說,當初收當時並不清楚鑽戒是贓物。(記者吳仁捷攝)

自由20090302〔記者張文川、吳仁捷/綜合報導〕一隻牛被剝兩次皮?一名婦人日前被搶走市值30萬元的結婚鑽戒,警方逮獲嫌犯,最後查出鑽戒已被典當給不知情的當鋪業者;業者希望被害人付錢贖回,被害人不願當「冤大頭」,雙方仍在協調贖回事宜。

當鋪:不知收到贓物

位處北縣三峽鎮復興路上這間當鋪業者說,當初收當時,已經依規定檢視典當者身分,被害人想要回鑽戒,當然要付款;警方則表示,由於事涉「善意第三者」法律爭議,他們無法介入。

北市警文山二分局指出,去年10月某日上午,58歲高姓婦人在景美區景文街被一名飛車歹徒行搶,她指出包包內有兩顆剛送洗取回的結婚鑽戒,高婦向警方表示,鑽戒市值約30萬新台幣。

文山二警分局偵查隊循線偵辦,依據機車車號與特徵,日前逮捕43歲無業男子許立貳,依其供詞找回丟棄在秀朗橋下、景美溪河堤外的被害人背包與證件,但許嫌不願供出鑽戒去向。

想要回得拿錢來贖

警方原本依法移送即可取得績效,但文二分局長吳啟瑞認應為被害人著想,指示偵查隊續追鑽戒下落,但許嫌堅不吐實,警方多方查訪,問出許嫌曾表示要去三峽典當東西,警方一一清查各當鋪,總算找到該當鋪,當鋪坦承以7萬元取得這兩枚鑽戒,但堅稱不知道鑽戒是搶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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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寫「醉狀」量化 折服法官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謝榮林在起訴書上載明酒駕應判罰金額,獲不少法官支持。(記者林嘉東攝)

自由20090302〔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酒駕案量刑標準不一,初犯有的被判18萬,有的僅判罰拘役10天,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謝榮林認為不公平,起訴時依貪杯者被測得的酒精濃度值,載明應判罰金額,讓法官裁量;由於合理可行,獲不少法官支持。

檢方指出,駕駛人酒駕被攔若被測得的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時,會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告發,行政裁罰的金額至少4萬5千元起跳;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55 毫克參考值,就會被檢方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法院在審理時,對於初犯者,有的重判3個月,而且諭令以每天2千元折抵1天 ,算一算要被罰18萬元,有的輕輕放下,只判拘役10天,量刑標準不一。

量化求刑獲好評

謝榮林去年接判後,對判輕、判重的案件一律上訴,對此法院為了簡易案還要找來三個法官合議再開一次庭,鬧得院檢氣氛不太和諧。

為此,謝榮林想出一個解套辦法,亦即訂定駕駛人被測得的酒精濃度值為裁罰標準,以被測得的酒精濃度值為每公升0.75毫克為例,起訴時他就請法官判罰7萬5千元罰金,讓酒駕者有所警惕。

由於酒駕案少有檢察官具體載明量刑依據,不少法官看完起訴書後,肯定檢察官用心,大多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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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少 校園徵才規模大減

每 年三至五月各大學多會舉辦校園徵才博覽會,廣邀各行各業至校內設攤,方便畢業生貼近就業市場、認識廠商。但受不景氣衝擊,今年校園徵才活動規模都大幅縮 水,成功、清華等國立大學的企業攤位大幅減少四至五成,部分私立大學招商困難,甚至乾脆停辦。無薪假風行的高科技廠商,徵才縮水最明顯,職缺以國軍招募最 多,員額超過一萬人。台大校長李嗣涔昨天說,今年畢業的大學生求職時所遭遇的困難,「將是史上新高」,要等明、後年經濟逐漸復甦才會好轉。(資料照,記 者孟慶慈攝)

〔記者胡清暉、陳宣瑜、林曉雲/台北報導〕各大學三月起展開一系列校園徵才活動,但受不景氣衝擊,今年校園徵才規模都大幅縮水,成功、清華等名校的企業攤位大幅減少四至五成,部分私立大學招商困難,甚至乾脆停辦,大學生恐怕出路更難尋了!

高科技業最慘 設攤家數驟減

整體而言,無薪假風行的高科技廠商,徵才縮水最明顯,保險業務員因隨時需要新血輪替,較不受金融海嘯影響,網路遊戲、網路拍賣等「宅經濟」及補教業、殯葬業則逆勢成長。成大估計,今年徵才職缺以國軍招募最多,員額超過一萬人。

應屆畢業求職 將是史上最難

台大校長李嗣涔昨天說,去年金融海嘯後,已引發失業潮,加上勞基法把退休年齡從六十歲改為六十五歲,預計五年內會有許多公司不再釋出工作機會,今年畢業的大學生求職時所遭遇的困難,「將是史上新高」,要等明、後年經濟逐漸復甦才會好轉。

台 大將在三月八日舉辦企業博覽會,今年約有一百六十家廠商設攤,較去年減少一成。台大學務長馮燕表示,往年台大校園徵才以高科技、金融業是主流,景氣好的時 候,攤位不夠還要抽籤,但今年受不景氣影響,高科技廠商減少了二、三十個攤位,而且今年攤位不需要抽籤。台大另外找網購、房產、書商、百貨等產業廠商入 駐,開發更多元就業管道。

名校減攤近半 部分私大停辦

鄰近竹科的交大、清大,校園徵才也受不景氣波及。交大就業與升學輔導組指出,往年都有一百二十家廠商,今年減為一百家左右,但仍是桃竹苗規模最大的校園徵才活動。清大、成大則大概都只有六、七十家廠商,較去年減半。

清 大綜合業務組主任陳青指出,清大企業博覽會以高科技產業為主,原本九十家廠商已有二十家退出,「退到讓人會怕」。一向是企業最愛用的成大,則從往年一百六 十家縮水為八十家;政大也從去年八十家減為六十家,金融、資訊業的公司數減少,但今年也爭取到非營利機構及公務部門參加校園徵才。

私大的挑戰更加嚴峻。淡江大學學務處表示,去年淡大還有一百家廠商,今年減至五十家;中原大學也坦言,今年廠商少了一半,高科技業根本沒職缺,以往聯電都會參加,今年還在評估。

有些學校也因招商不易,乾脆不辦大型就業博覽會,轉而舉辦領袖培訓營、模擬面試或企業講座參訪等,例如東吳、輔仁大學今年就停辦徵才博覽會。

國軍職缺最多 宅經濟也熱門

元智大學學務長梁朝雲分析,今年科技業受衝擊,但也有產業逆勢成長,像網路遊戲、網路拍賣等「宅經濟」產業,另外,失業人想充電,補教業變得更熱門;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則有殯葬業者報名徵才,想要培訓「禮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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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爭自然主權 串連升狼煙

昨天是二二八,為凸顯在這個強調族群和解的日子,原住民並未獲得應有的尊重,全國共十族、卅多個原住民部落在各地串連燃起狼煙,傳達爭取自然主權及傳統領域的訴求。(記者張存薇攝)

自由20090301〔記者張存薇/卑南報導〕二二八狼煙再起!不滿在昨天這個強調族群和解、政府反省的日子裡,中華民國政府仍持續對台灣原住民族造成種種傷害及錯誤政策,全國原住民跨部落昨天中午串連升起狼煙,爭取自然主權及傳統領域。

共十族、三十多個部落響應

「二二八狼煙行動聯盟」抗議活動,起因於前年底卑南族卡地布部落族人舉辦傳統獵祭時,遭森林警察驅趕,族人深感受辱,因此串連各部落,於去年二二八和平紀念日當天遍地升起狼煙,希望喚醒各族群與部落主體意識。

今年的行動分為兩部分,聯盟總部的卑南族初鹿部落率先燃起狼煙,接著包括東海岸阿美族、新竹縣司馬庫斯部落、桃園縣大漢溪沿岸等部落均升起狼煙,共有十族、卅多個部落響應,互相串連。

另一部分則由百餘位台東排灣、卑南、阿美等族人領軍,於昨天清晨由達仁鄉南田出發,沿大武山「阿浪依」古道步行,預計今天中午抵達屏東旭海,與屏東族人會合,抗議將排灣族傳統領域選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場址。

集體發聲喚起族群主體意識

行動聯盟發言人馬千里指出,二二八是台灣落實轉型正義的指標日子,但原住民各部落仍續傳出遭司法、行政迫害的事件,希望透過原住民集體發聲,強調台灣原住民族的自然主權、傳統領域權利,也不容許政府迴避不處理。

他表示,未來也將透過各族協商,發起制定台灣原住民族憲法,並整合提出共同機制,解決各民族面臨的種種不公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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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說鄭成功》真面貌始終成謎

被台灣人視為「民族英雄」的鄭成功,卻因中日混血,被日本人認為是第一個統治台灣的日本人。而在荷蘭人眼中,他卻是海盜、東方惡魔。故宮最近重修「鄭成功畫像」,這位在歷史有多種面貌的「國姓爺」,真實的面貌卻依然是個謎。

最近「重生」的台博館鎮館寶「鄭成功畫像」,引爆話題。
圖/故宮提供
17世紀大航海時代,鄭成功率領的武裝海商集團縱橫於中國沿海。他高舉「反清復明」大旗,建立起台灣第一個漢人政權,獲明賜姓被尊為「國姓爺」。西洋人迄今仍依「國姓爺」的閩南語發音稱他為「Koxinga」。

另一方面,日本從江戶時期以來,透過文學、歌舞伎表演,對鄭成功出生於長崎平戶、母親為日本人田川氏一事,早已耳熟能詳。在日據時代,鄭成功更成為合理化日本人統治台灣的樣板人物。

像鄭成功這款人物,在台灣史上實屬罕見,也因此,台灣博物館鎮館之寶「鄭成功畫像」最近經由故宮博物院修復「重生」後,他再度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

根據口傳歷史,此畫是鄭成功生前在台南命人所繪,台博館對外宣稱這是「最接近鄭成功真人」的一幅畫。

然而學界對照洋人、日本人所繪製的不同版本鄭成功畫,對他的相貌爭議不休,難解之謎頗多。

疑點一:生前所繪或身後所作?

依據鄭氏子孫口述,台博館相信此畫是在鄭成功過世(1662年)前一年所繪。然而,文資中心針對「鄭成功畫像」進行科學檢測、分析此畫的顏料碎片,研判應該是在鄭成功死後所作。

文資中心認為,此畫所用的普魯士藍顏料,在18世紀才傳到東方,因而有此主張。

但台博館典藏組組長李子寧認為,他們忽略鄭成功生前是活躍於東南沿海的大海商,他有很多走私管道可以獲取西方物資,不難獲得這種顏料。台博館依舊認為此畫是在國姓爺生前所作。

疑點二:鳳眼或大眼?

十七世紀荷蘭版畫裡的鄭成功(右),形象猶如韃靼, 有被妖魔化的傾向。
圖/李子寧提供
台博館版「鄭成功畫像」裡的國姓爺臉型容長、細眉鳳眼、蓄短鬚。但根據與鄭成功同時代的西方人描述,鄭成功「眼睛又大又黑」,他的舉止暴戾,顛覆教科書裡細瞇鳳眼、威嚴端莊的民族英雄形象。

300多年前,一位遭鄭成功俘虜的荷蘭土地測量師菲力普梅在他的日記裡,如此形容國姓爺的音容:「國姓爺坐在帳幕正中央的一張桌子後面…他眼睛又大又黑,那對眼睛很少有靜止的時候,不斷到處閃視…鬍子不多,長及胸部。他說話的聲音非常嚴厲,咆哮又激昂…」

在「風中之葉:福爾摩沙見聞錄」這本書,披露17世紀荷蘭版畫裡的鄭成功,賦予這位驅逐紅毛番的英雄猶如韃靼形象。當他聽聞被囚的荷蘭傳教士亨伯魯克告知:荷蘭人將守護熱蘭遮城「寧死不投降」,不禁怒指亨伯魯克,下令殺他。

在西方人眼中「眼睛又大又黑」的鄭成功,和民間流傳濃眉大眼的「少年鄭成功」倒有一絲相符,反倒是台博館版鄭成功,被專研台灣史的漫畫家杜福安批評為「不像是有個性的人!」

疑點三:富泰或瘦削?

有可能是日本人所繪的「鄭成功夫婦畫像」。
圖/李子寧提供
坊間流傳的「鄭成功夫婦畫像」提供另一種鄭成功形象,畫中的鄭成功富泰福相、濃眉大眼、耳垂及肩、沒有鬍鬚,學者俗稱為「少年鄭成功」。

最引人矚目的是,鄭成功盤坐在榻上,其妻坐在椅子上,而這種「夫低妻高」的形式和一般傳統中國式的夫婦祖先畫像形式極為不合。

受台博館委託、主持「鄭成功畫像歷史調查研究」的台北藝大傳統藝術研究中心廖瑾瑗指出,文獻記載鄭成功臨死前「坐於胡床」,在日文裡「胡床」有「盤腿而 坐」之意,與畫像裡鄭成功的坐姿相符。這種坐姿正是日本繪畫史傳統人物描寫樣式。廖瑾瑗推測,這可能是後世子孫參照「胡床」記載,或有意強調鄭成功擁有日 人血統所作。

李子寧也認為,這類鄭氏夫婦畫像極有可能是日本人所畫,可視為是「日本人眼中的鄭成功」。

有別於富泰款的鄭成功,大陸中國歷史博物館收藏的「鄭成功弈棋圖」裡的國姓爺,容貌略顯瘦削。畫中的他像中年文人,穿著一襲繡有五爪龍紋的藍色袍子。研究團隊比對中國歷史博物館收藏的鄭經、鄭克塽畫像發現,此圖的鄭成功「具家族特徵」,換言之,他可能更接近國姓爺本人。

 

「鄭成功弈棋圖」(局部)的廈門摹本,圖中的鄭成功瘦削具家族特徵。
圖/李子寧提供

【2009/0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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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媒體經營 NCC委員擔心言論單一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擔心跨媒體經營造成言論單一化,原本打算在這波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時納入規範,但因茲事體大而作罷。NCC委員表示,下次修法時跨媒體經營將會是重點。

近來壹傳媒電視正如火如荼規劃中,加上旺旺集團旗下擁有中天電視和中國時報,跨媒體經營時代儼然成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鍾起惠今天被問到如何看跨媒體經營時指出,美國已在1996年解除廣播電視跨媒體經營限制、電信事業也可跨經營電視。

鍾起惠表示,跨媒體股權移轉對市場將產生極大的變化,其中,言論的單一化將是最大的影響;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 (FCC)曾研究很多跨媒體判例,NCC原本也打算這次修法時儘可能地回應未來NCC可能會面對這方面的案例。

鍾起惠說,平面加上電子媒體的力量遠遠超過單一體,對跨媒體經營的規範勢在必行。她說,科技匯流是中立的,NCC要站在通傳產業發展的基礎上,讓通傳產業得到平衡與公平的發展,照顧到最大的公眾利益。

另一位NCC委員翁曉玲也表示,從世界各國的案例可以發現,跨媒體經營最大的問題就是言論市場的集中化。她說,這次修正衛廣法時曾審慎思考納入跨媒體這個議題,但因為涉及層面太過廣泛,需要更多的時間才能研究清楚,因此這個階段並未納入跨媒體。

但翁曉玲說,下階段修法時,跨媒體議題將會是重點,可能在衛廣法或是有線電視法中訂定相關規範。

【2009/02/27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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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新史料 拼出密裁冤案

「軍憲搜捕暴徒時,違抗搜捕,被射中腹部登時斃命」、「被執行槍決,露屍示眾廿四小時」。中央研究院台史所昨天首度公布二二八事件當時,基層情治人員彙報的檔案;其中「密裁」(私下槍決)、處決的情境,透過情治人員第一線觀察,格外令人怵目驚心。

中研院公布十櫃、超過三百件新史料,政治大學台史所副教授陳翠蓮指出,以往關於二二八情治單位的檔案,多是從台灣彙整好送到當時南京政府的上層檔案,而新 史料「大多屬於拼圖的下半部」,主要是由當時的基層情治人員:運用人(線民)、地方諜報站的通訊員,上報到保密局台灣站站長林頂立手中的資料。

中研院台史所所長許雪姬指出,這是台史所第一批直接關於二二八情治人員的史料,其中有不少相關人士的本名,以及情治人員對受害者不一定真實的指控,台史所 經過審慎評估後才公開,但仍擔心檔案曝光後會觸動當事人家屬心中的痛,造成社會不安,所以希望這批新檔案公布後,「是研究的開始,不是爭議的開端」。

馬總統昨天到台史所參觀史料,對當時情治人員「密裁」張七郎的違法紀錄尤其感到沉痛。

【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在中研院台史所公布的新二二八史料中,「覆張七郎密裁案」最受矚目。張七郎當時被人挾怨陷害,連情治人員都看不下去,寫道:「似此不分善惡而補殺,今後公家之事何人敢為」。

在最新發現檔案中記載,張七郎的死,是因為當時花蓮縣長張文成挾怨報復,讓來台的廿一師「在鳳林鎮郊外之番社執行密裁」。當時一位情治人員認為,張七郎是一個善良的民意代表,沒有參加二二八事變活動,任意捕殺,以後就沒有人敢出來為公家做事了。

中研院台史所所長許雪姬表示,情治人員也不乏立場較公正的人,他們認為二二八事件是年輕人追求改革,並不是叛亂,台灣人並不壞。但是由於職務上的要求,他們不得不將自己信念合理化,認為一定是有「異黨」在背後煽動。

除了張七郎,另一位受難者張榮宗也是被情治人員亂扣帽子,說他「曾參加汪偽政府」,許雪姬指出,在檔案記載的那段時間,張榮宗去日本念書,根本沒到過大陸,「如何加入汪精衛的政權?」張榮宗的女兒張秋梧昨天也到檔案發表會現場,激動地為父親澄清。

許雪姬表示,在情治人員檔案中,被寫成「魚肉良民」的蔡丁贊,其實在鄉里是極具口碑的醫師,不管病人有沒有錢,都會先把病治好再說。

【2009/0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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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角鏡》力霸案判決書,12公斤
圖/胡聖堤

力霸案去年十二月卅一日一審宣判,王令麟七個兄弟姊妹分被判刑三年半至廿年不等。

判決書多達四千零五十二頁、厚廿五公分、重十二公斤,台北地方法院花了近兩個月才印製完成;由於被告有一百卅九人,法院共印了一千四百多萬頁,裝訂成冊後分寄給當事人。

【2009/0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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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沒抄妳」…校長告抄襲 老師拒道歉

天下文章一大抄?彰化某國小許姓女校長閒來上網瀏覽,發現縣內某國小林姓老師的碩士論文似曾相識,仔細比對有一萬五千多字與她的論文相同,怒而提告;林辯稱論文抄自學妹,結果不但自己被起訴,學妹也遭牽連吃上官司。

學術界抄襲論文時有所聞,但學姊、學妹連環抄,又不巧被咬出抓包的,還相當少見。林姓女老師昨天被彰化檢方起訴;她在台中市任教的學妹柯姓女老師,則在上月被台中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如果兩人判決有罪定讞,碩士資格將被撤消。

許姓女校長八年前還是老師時,以「國小六年級閱讀小組實施交互教學之個案研究」論文,獲得台中教育大學(當時的台中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學位。

去年五月間,許校長上網到國家圖書館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網站瀏覽論文時,意外發現林姓女老師發表的「交互教學法對閱讀障礙學生閱讀能力提升之研究…以國小五年級學生為例」碩士論文,許多附表跟她的論文相似,內容更是許多相同。

許姓校長花了好幾個月逐一比對,很多章節、句子相同,總計有一萬五千多字完全一樣,因此寄出存證信函,要求林姓女老師道歉,未獲善意回應,遂向彰化地檢署提告。

林姓女老師開庭時,否認抄襲許校長的碩士論文,表示從未看過許的論文,她是抄襲柯姓學妹發表在彰師大特殊教育系的「國小資優生閱讀小組實施交互教學之研究」碩士論文。許校長意外得知兩人居然輾轉連環抄她的論文,另向台中地檢署控告柯老師違反著作權法,結果兩人分別被起訴。

檢察官指出,林老師的論文,曾六度明確標示部分內容引用許校長的論文,卻辯稱從未參考許的文章,辯詞顯然不能採信。為人師表竟抄襲,行為不當又不認錯,建議法官量處適當之刑以為懲戒。

 


【2009/0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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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讀高中 1645生休學
 
2009年02月25日蘋果日報
沒錢讀高中 1645生休學

東方工商學生陳勇全(左)在導師郭心怡(中)和輔導組長沈中祺勸說下重返校園。楊惠琪攝


失學危機
根據教育部的最新統計,97學年度公私立高中職及進修學校,因經濟因素休學的人數達1645人,佔總休學人數的14.6%,較前一學年度暴增了11.6個百分點。台北巿私立東方工商一名學生,這學期也差點因為經濟問題而休學,幸得老師自掏腰包、提供書本費和每月近5000元的吃飯錢,讓他可以繼續讀書。

高二男獲老師資助
東方工商觀光科2年級學生陳勇全,家裡是低收入戶,由於父母分居,他和弟妹3人的生活都得倚靠做洗車工的母親一肩扛起,長期家貧的陳勇全,1年級時還曾經因為罹病休學1年。
前年陳勇全才復學,去年底卻又因為經濟衰退、景氣不好,母親工作的收入不穩定,陳勇全擔心繳不出學費,本月開學時,再次萌生休學的念頭。
台北市私立東方工商校長李世智昨天表示,為了讓陳勇全能夠留下來讀書,校方協助他解決學費的問題,老師則自掏腰包提供書本費及每月近5000元的吃飯錢,讓他可以繼續念書。李世智說,東方工商這學期約有1/3的學生申辦助學貸款,也較去年增加將近1成。

「盼順利畢業求職」
18歲的陳勇全昨天感激地表示:「如果不是老師的幫忙,我可能就撐不下去了。」他希望可以順利畢業求職,將來有能力幫忙有失學之虞的學弟妹。
記者陳揚盛、楊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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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引證嚴語 罵師學生認錯

台中地院法官郭德進,審理亞洲大學教授蘇滿麗控告該校財經系前系主任李憲佐、賴姓學生誹謗案,郭引用證嚴法師靜思言「口說好話,如吐蓮花」開示,賴姓學生認錯,蘇也因此撤回告訴;但李憲佐仍否認誹謗,法官昨依誹謗等罪判他拘役25日,緩刑2年。

蘇滿麗說,郭法官給李憲佐3個月時間與她協調,但她一直未接到李的任何善意回應;郭法官引述證嚴法師靜思語,是很有耐性又仁慈的法官,但李一直沒回應,李未能領受,「很可惜」。

蘇說,她原本在偵查庭時,想與賴姓學生當面協調,視情形原諒他,未料檢察官很快將他起訴。賴主動找她,不僅誠心認錯,還願付出5萬元做為少年觀護所的教化工作使用,她因此撤回告訴。

法官郭德進以證嚴法師靜思語「尊重他人,就是莊嚴自己」、「口說好話,如吐蓮花;口出惡言,如吐毒蛇」開示被告,賴姓學生認錯,蘇滿麗當庭撤回告訴;李憲佐雖否認誹謗,但法官仍判決緩刑,以啟自新。

檢審查出,李憲佐前年2月8日,在系辦公室與蘇滿麗等8名教授召開系務會議時,質疑蘇的教學計畫,蘇自覺很委屈,脾氣爆發,在眾人面前摔資料,李脫口而出三字經。

【2009/02/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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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會罵教授 系主任吃官司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林重鎣/連線報導】 2008.02.23 03:58 am
  
台中縣私立亞洲大學財經系前系主任李憲佐,去年開系務會議時,因不滿教授蘇滿麗的教學計畫,當眾以三字經辱罵;而蘇麗滿的賴姓學生上網誹謗蘇「上課那樣是在上殺小啦,幹一想到就整個賭欄」,經蘇滿麗提出告訴,台中地檢署昨依妨害名譽罪起訴李憲佐及賴姓學生。

亞洲大學總務長朱界陽指出,這件系主任開會罵教授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是事後聽教授們提及才知道,但財經法律系主任李憲佐已離職,到南部一所大學任教,蘇滿麗為維護個人權益,向李憲佐及賴姓學生提告,校方不便表示意見。

蘇滿麗的同事轉述說,身為系主任是知識份子,講話要文雅,更要有修養,對教學計畫有意見,可和教授討論,但不能出口罵人,學生更不能隨便在網路上攻擊教授,對教學方式有意見,教授樂見學生提出共同討論。

起訴書指出,去年2月8日,李憲佐(64歲)在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辦公室內,召開系務會議,開會時李憲佐因對教授蘇滿麗教學實施計畫不滿,雙方起爭執,蘇當場摔書面資料,致在場與會教授大為吃驚,李破口辱罵「幹你娘」。

而蘇滿麗的一名賴姓學生,去年4月27日,上網張貼「上課那樣上是在上殺小啦,抄一下就在靠杯,說那是智產權,智你媽姬芭啦,幹一想到就整個賭欄」誹謗蘇的名譽。

案經蘇滿麗提出告訴,檢察官開庭偵查時,系主任李憲佐否認辱罵三字經,但證人多位教授等人,到庭指證李憲佐有罵三字經,檢察官遂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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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路廣 語文能力要強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專題報導】

讀法律系就是要當法官、律師?這想法已經過時了。目前國內法官考試錄取率約只有3%、律師也只有8%,讓許多想讀法律的學子卻步。但興國管理學院校長黃俊 杰說,以讀財經法律系的學生為例,畢業後可考低階的記帳士、地政士,擔任代書,並挑戰中高階的書記官、檢察事務官等,出路十分寬廣。

目前除了大學有法律系、財經法律系、財稅法律系,政大法學院院長陳惠馨表示,到研究所階段還再細分為科技法律、文教法律、政府法律、海洋法律等,許多企業都需要專業的法務人員,及把法律知識運用在管理上的人才,「年薪可能比法官還高。」

東吳法學院院長潘維大則分析指出,考選部正規畫在100年時改變律師考試的方式,未來的錄取率可望提升到13%以上,有興趣攻讀法律的學子,不必被律師考的低錄取率嚇到、打退堂鼓。

至於財經法律系與法律系的差別,潘維大說,其教授的科目約有8成相同,只在選修部分有差異,可多選些財經方面的課程。

興國今年成為全國第一所成立財經法律學院的大學,校長黃俊杰強調採「證照式」的法律教學,對學生未來的出路很有信心。他說,讀財稅法律系的學生入學後只要用功一點,大二就能考上地政士,「從此改善家計。」自己也是貧窮子弟出身,專四就考上電機工程普考的黃俊杰說。

黃俊杰說,記帳士又稱「小會計師」、地政士又稱「小律師」,如果在鄉下當代書,收入恐怕比律師還高,可作為學生作未來工作規畫的第一個目標。他還分析,今年法拍屋比去年同期多二、三成,無論房屋買賣、土地過戶,都需要代書,「商機」十分看好。

至於什麼樣的學生適合讀法律?潘維大、陳惠馨不約而同地都提到,有正義感、願意主動關懷社會,是最適合的法律人。「想讓不合理的事變得合理、有使命感,才能把法律讀好。」潘維大說。

很多人以為律師一定要記憶力好、能背很多法條,潘維大說這純屬「誤會」,因許多法律相關考試都會發法條給考生,要能活用法律才最重要。

潘維大建議學生在甄選面試時,應要把為何要學法律的原因、企圖心、生涯規畫展現出來,「不要只說對法律有興趣,還要能知其所以然。」法律系要求語言、文字的表達,國文太差可不行,但口才則可等入學後再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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